为获利帮贩毒 “老板”“工仔”齐被捕
本帖最后由 都是知书 于 2014-8-26 19:30 编辑为获利帮贩毒 “老板”“工仔”齐被捕
灵山县旧州镇的吸毒人员何某忠为了获得小利,就帮做“贩毒生意”的吸毒人员何某光“送”毒品给购毒人员,但最终两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何某光、何某忠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6月份的一天,吸毒人员何某光就对何某忠讲,如果有人来找他购买毒品海洛因的话叫何某忠帮他送毒品海洛因出去给别人,每天给何某忠100元钱,并给些毒品海洛因何某忠吸食。何某忠想有钱赚,还能得到毒品海洛因吸食,于是他就同意了。后来做了几天,有些吸毒人员打电话给何某光说,在他那里购买的毒品海洛因分量少了,何某光就怀疑是何某忠偷拿送出去卖的毒品海洛因吸食了,改成每送一次给何某忠4元钱。 2014年6月中旬的一天,犯罪嫌疑人何某光接到卢某的购毒电话后,指使犯罪嫌疑人何某忠送毒品海洛因1小包到其位于灵山县旧州镇北龙村委会老屋队的住宅后背交给卢某,得款30元。 2014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光在其住宅贩卖价值50元的毒品海洛因1小包给卢某。同日,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光、何某忠时,并从何某光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2小包,从何某光的住宅处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4小包,共净重2.75克。经钦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犯罪嫌疑人何某光身上、住宅处缴获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莫锦宇)
来源: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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