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老翁脾气大琐事伤人被判刑
本帖最后由 都是知书 于 2014-8-29 20:51 编辑七十老翁脾气大琐事伤人被判刑
晨报消息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施国安)现年74岁的檀某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可他性格火爆,脾气很大,因小事与他人动手把人打伤,自己也因此被判了刑。 2013年9月20日10时许,檀某因琐事与黄某发生纠纷,脾气火爆的他用一把铁铲的木柄将黄某的左手打伤,经住院治疗,黄某的伤情诊断为左尺骨远端骨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檀某按公安机关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调查和调解,但调解不成功。最近,灵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檀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被害人黄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檀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6104.1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檀某自愿赔偿黄某的经济损失6104.1元,并于当即履行完毕。
来源:北部湾晨报
冲动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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