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4-9-4 09:08:08

灵山从源头上加大肉品质量关

灵山从源头上加大肉品质量关

    为了确保我县肉品质量,我县采取积极措施,从源头上加大肉品质量关,确保消费者权益。
  随着养猪行业的快速发展,淘汰的种公母猪大量涌现,种公母猪由于其肉质差、有气味等原因,被列入劣质肉的范畴。近年来,有部分肉商为了暴利,用种种公母肉作以次充好行为,消费者意见很大,为了确保我县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县商务主管局的监管下,我县食品公司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等相关的法规规定,于2014年9月1日开始,要求公司下辖的屠宰场加强屠宰种公母猪的管理,同时启用种猪专用印章颜色“标识”,即是在种公母猪的胴体、头、脚加盖蓝色“标识”印章,并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种公母的相关信息,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区分肉猪与种公母的产品,确保消费者权益。(孙登国)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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