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4-9-4 09:24:58

顾航到我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芦村调研

顾航到我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芦村调研
    9月2日,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顾航率区文体局、区文物局等单位领导到我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芦村,围绕如何做好古建筑群推进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进行调研。县委书记廖应灿、副县长韦大器以及县文体局、旅游局、住建局等单位领导陪同调研。
    大芦村古建筑群建于明清两代,始建于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至清同治2年(1863)。建筑时间为三百多年,有三大建筑群区。除四美堂(劳氏祖居,又称“镬耳楼”)、三达堂、双庆堂、东园别墅和劳克公祠等处较大的院落外,还有东明堂 、蟋龙堂、陈卓园、杉木园、富春园等院落,占地3.5万多平方米,规模宏大、气势非凡、整体完整。古村建筑群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四美堂、三达堂、双庆堂和东园别墅这四个院落,属岭南民居建筑群。建筑群四周有矮山环绕,村背是一排七株树龄四百多年的高大秀茂的毕树衬托,村边有十多株古荔枝点缀,村前有几口水塘映照,自然景物与古建筑群相映成趣,建筑群有许多精美的美术装饰、雕刻及绘画。还悬挂有古匾17块,并保存有300多副传世楹联,具有修身、持家、创业、劝学、报国等积极向上的内容。大芦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广西楹联第一村”,大芦村古建筑群,2013年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天,顾航一行在大芦村参观了“镬耳楼”、三达堂和东园别墅等地方,他们在感叹大芦村古建筑群深厚文化底蕴的同时,对我县保护文物生存自然环境的坚定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座谈会上,顾航听取了汇报后,详细询问了我县对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各方面情况。他指出,大芦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广西一块璀灿瑰宝,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传承着我们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我们世代文明的根。他希望我县高度重视保护工作,尽快做出方案,制定措施,编制好发展规划,做好本体的修缮、周边环境的整治和楹联文物的陈列展览,并保持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同时,要集中精力加大对这些文化遗产项目的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
    廖应灿说,大芦村古建筑群文化遗产是灵山特有的精神财富,表示要加大保护力度。廖应灿要求镇、村领导务必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控制好遗产保护区域,不许乱搭乱建;各有关部门,要马上做好方案,落实措施,加快规划评审上报,认真做好遗产的管理、整治,积极推动项目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调研中,顾航一行还到了佛子镇马肚塘村参观。(韦炳林)顾航一行在参观大芦村“镬耳楼”顾航一行在参观大芦村东园别墅顾航一行在马肚塘村参观座谈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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