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灵山县县城扩大三轮车限行区域范围的通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灵山县县城扩大三轮车限行区域范围的通告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灵山县县城扩大三轮车限行区域范围的通告
灵政告〔2014〕25号 为进一步缓解县城道路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确保县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灵山县县城扩大三轮车限行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扩限行范围:江南路(江南桥西端至江南路丰收路口)、双凤街、广场路、丰江西路(原三十六米街)、钟秀路(县人民医院门口至六峰山路路口)区域新增划定为三轮车限行区。 二、限行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起,每天7:30至19:30禁止三轮车进入限行区。 三、《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灵山县县城中心区实行三轮车限行管理的通告》(灵政告〔2014〕17号,2014年7月3日发布)有关限行范围及时间不变。 特此通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灵山政府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