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位列全区第四名
我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位列全区第四名近日,国家财政部通报了2013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我县综合得分87.2分,排名全区第四位,全国排名第209位,比2012年上升了113位,受到了自治区财政厅的全区通报表扬,并获得了区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励250万元。
此次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区、市)的1974个县,评价内容包括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5个方面,评价采用百分制。
近两年来,我县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经济结构升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安排财力,优先保障法定、重点以及民生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规范融资平台,积极控制、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使财政管理水平跃上了新台阶。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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