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开展救灾物资发放专项检查
灵山开展救灾物资发放专项检查本报讯 10月至11月,灵山县财政局与灵山县民政局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对灵山县18个乡镇救灾物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灵山县共收到自然灾害补助资金828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35万元,地方自然灾害资金493万元(包括钦州市慈善机构捐赠20万元)。这些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救助、灾后重建维修、“威马逊”台风影响的灾民紧急临时生活救助等。据统计,灵山县已救助受灾群众2.5万户、7.5万人。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查看灵山县镇民政办救灾物资发放账册、入户核实灾后重建完成情况、救灾款物是否发放到灾民手中,并检查了乡村两级有无研究分配救灾款物的会议记录、文件、公示照片,查款物相符等。 在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尚有部分灾后重建农户还没有按要求完成灾后修建工作,以至部分救灾资金未能发放到受灾农户手中。针对这种情况,检查组要求各镇民政办要及时督促有关受灾农户抓紧落实修建工作,确保救灾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发挥资金社会效益。 (黄燕华 施杨瑜)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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