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用工 防范拖欠工资
规范企业用工 防范拖欠工资灵山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普法宣传月“黄总,必须在一个月内新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签会承担入职一个月后补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风险。”这是近日灵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入企业进工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普法宣传月”的一个镜头。
从今年1月起,灵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求全县18个镇、3个社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走出办公室,深入用工一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做到辖区企业数、用工规模、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支付“五清”。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劳动保障监察普法宣传月”活动,分片组织给辖区企业负责人及劳资干部定期进行规范用工行为培训。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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