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5-1-28 20:12:10

县工商部门加强学习新规章

县工商部门加强学习新规章

    近日,笔者从县工商局获悉,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于1月上旬颁布,并将于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县工商局下达文件,要求以迎接春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契机,加强对新规章的学习,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维护经济秩序。
    该局结合《消法》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处罚办法》的教育培训力度,集中时间对各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准确理解法定职责,深入学习《处罚办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消法》和《处罚办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另外,该局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处罚办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社会的知晓率,为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和消费者释疑解惑,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和水平。
    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该局创新消费维权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强化消费侵权案件的查办,督促经营者落实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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