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
威望
UID6923
回帖0
主题
积分12595
注册时间2011-5-3
最后登录1970-1-1
在线时间 小时
性别保密
|
6月5日,笔者从灵山县工商局了解到,该县灵城镇和平路、丰江路卢某、徐某、高某三家销售掺杂掺假“高粱馒头”,已被工商局查处并罚款合计共1.2万元。
从5月初开始,该县工商局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据群众举报,该局分别对卢某、徐某、高某涉嫌销售掺杂掺假“高粱馒头”进行立案调查。查明自年初开始,卢某、徐某、高某均使用购进的面粉、老抽、豆沙馅、泡打粉、面包改良剂、酵母粉等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相搅拌,制成褐色与高粱米外皮颜色相似的馒头,对外宣称“高粱馒头”向顾客销售,截至5月初,卢某、徐某、高某已销售假“高粱馒头”获利分别达4000元、6000元、9000元,构成制售掺杂掺假食品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近日,该局对当事人卢某、徐某、高某递交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县工商局领导表示,该局将全力承担工商监管的职责,继续严查流通领域食品案件不手软,力保食品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