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烟墩镇发生四死七伤交通事故
来源: 中共灵山县委宣传部 | 2015-03-26 09:17:52 星期四 | 责任编辑: 胡蓉
2015年3月25日17时59分,灵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省道103线65公里加630米(烟墩镇泰隆木板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处置。
接报后,县公安局立即指令烟墩派出所、沙坪交警中队出警开展前期处理。接报后,县委、县政府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启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响应,县委书记、县长率领县公安、交警、安监、应急、交通、卫生等部门及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二是公安部门控制肇事货车司机并进行审查,及时联系死者家属配合处置,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三是卫生医疗部门尽最大努力抢救受伤人员。
据初步了解,灵山县丰塘镇黄某进(准驾A2,事故中受轻伤)驾驶桂A57359号重型厢式货车(车属单位:南宁市宇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从南宁拉电器往灵山方向行驶(当时车上仅驾驶员1人),当车行至S103线65公里加630米(烟墩镇泰隆木板厂路段)时与灵山县旧州镇谭某帮(准驾B2)驾驶的桂NPU138小型普通客车(车主彭某,灵山县旧州镇人)相会时相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乘客共3人当场死亡,1人经施救后诊断已无生命特征,7人(含货车司机)受伤(其中1人重伤),两车严重损坏。 来源: 中共灵山县委宣传部 转载:新华网广西频道 :http://www.gx.xinhuanet.com/2015-03/26/c_1114767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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