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消息浦北县北通镇年过五旬的村民陈某带一名妇女到灵山县某药店看病,过后陈某骗药店的医生说该妇女被“医死”了,以此来恐吓医生,让医生出钱摆平该事,最终勒索得现金6200元。7月2日,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5年6月10日上午,家住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的村民陈某获悉其村王阿婶患有脚痛疾病后,就对她进行鼓吹,称其认识一个“神医”,吃他开一剂药就好了。于是,陈某就从浦北县北通镇带王阿婶到灵山县灵城镇某药店找坐诊的陆医生看病。陆医生对王阿婶进行诊治,并开一些药给王阿婶,但王阿婶回到北通后,病情并没有好转,其家人就送她到浦北县县城的医院医治。到了2015年6月13日,陈某再次来到上述药店撒谎称王阿婶是其妻子的大姐,她吃了陆医生开的药物后出现呕吐,送到卫生院医治不了,又送到灵山某医院抢救但无效死亡。陈某恐吓陆医生,称自己认识县公安局和卫生局的人,暗示劳清新拿钱处理此事,陆医生害怕事情搞大,所以就在灵山县灵城镇六峰路六峰山门口旁的石阶处将现金6200元人民币交给了陈某。陈某后于2015年6月2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且社会危险性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莫锦宇) 来源: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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