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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陆续取消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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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5: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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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浪网讯(记者肖鑫) 记者日前从钦州市物价局获悉,钦州市已经开始陆续取消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服务费、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费、燃气综合治理服务费、城建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技术服务费、征地劳务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部分气象防雷服务收费和农用机动车二号保养维修费等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房产权属查档费取消


       记者来到钦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看到挂在墙上的《查询利用房产档案须知》已经被修改,查询收费一项被删除了。据城建档案馆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5月3日收到钦州市物价局印发的相关文件,他们就从2016年5月4日开始停止该项收费。
       在得知查询房产权属的服务已经不再收费后,正在办理查档业务的陆先生表现出很高兴的样子,他对记者说:“上个月在南宁办理查档还花了30元”。据悉,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规定,原来的“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服务费”是50元。钦州市民张先生介绍,他前几年跟太太因为购房需要办了两次查询,一共花了200元。“要是现在办那就好了。”张先生说。钦州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人表示,收费虽然取消了,但软硬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仍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该馆已申请财政补助。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为市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城建档案馆便民快捷的服务理念不会改变。


9项经营服务免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2016年4月29日印发的《关于取消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为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决定取消一批服务性收费项目。
       此次清理,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服务费、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费、燃气综合治理服务费、城建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技术服务费、征地劳务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部分气象防雷服务收费和农用机动车二号保养维修费等。同时废止《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燃气综合治理服务费问题的复函》等13个文件及有关规定。


遇到不落实的可投诉


       根据自治区的精神,钦州市物价局迅速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取消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所列9项经营服务型收费。“目前通知已下发到各部门单位,”市物价局综合科黄镇科长表示,按照要求,各部门单位一收到该局的文件后,就必须马上付诸实施,不能再对相关项目继续收费。“如果市民发现有未停止收费的,或者在物价方面有什么疑惑的,可以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投诉。”黄科长说。

       原文来源:钦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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