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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警方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中案,牵出三名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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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7: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公安部门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中,发觉被害人被勒索的财物竟然是抢劫所得,从而又牵出一件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由此锒铛入狱。近日,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甲、周某乙、纪某某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4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6年6月23日晚,被告人周某甲、周某乙、纪某某等合谋,携带铁水管窜到武利镇明山村委会路段处,将同乘摩托车途径该处的被害人谢某某(男,14岁)、王某某(男,15岁)拦下,使用威胁、殴打的手段,当场抢走被害人谢某某驾驶的一辆价值人民币6480元的五羊本田牌摩托车、一部手机等财物。
    岂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案发后谢某甲、劳某某等(均另案处理)知悉周某甲等人抢劫一事,便通过威胁要揭发、报警等方式,勒要了周某甲三人抢来的摩托车和手机,后遭到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侦查该敲诈勒索案中,发现被勒索的摩托车等涉案赃物,竟是被害人抢劫他人所得,从而牵出一起抢劫案。周某甲、周某乙、纪某某也从被害人变成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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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8:1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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