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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公安局“国庆节”期间抓获网上逃犯共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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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7: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前段时间“清网行动”工作滞后的情况,县公安局全体民警奋起直追,特别是国庆期间,放弃休息时间,采取强有力措施继续加大追逃工作力度,迅速扭转了工作的被动局面。据统计,国庆期间县公安局共抓获网上逃犯13人。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关于国庆期间加强追逃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局党委成员全程靠前督导,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奖惩。要求10月7日前,有网上追逃任务的局党委成员、各所、队长、教导员要亲自深入到拟动员投案自首的各在逃人员家中进行一次家访,动员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其中政委陈智光、副政委陈鹏、副局长农立宪通过耐心细致的规劝工作,成功敦促平南镇石基村委会石基村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在逃人员卢某某投案自首;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业光带领民警抓获涉嫌盗窃的在逃人员林某某。

  二是坚持全面清理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责任到人不放松。节前,县公安局“清网办”再次对未抓获的网上逃犯信息进行了详细清理,摸清底数,进行全面核实、深入甄别,排查梳理线索。特别是对近期可能返回家中及有投案自首意向的在逃人员进行筛查,确定重点及追逃方向。
  三是坚持各警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不放松。按照“清网行动”“一盘棋”思想,各警种之间、上下之间加强了协作,实现情报信息互通共享,做到了整体联动,合力攻坚。10月5日,旧州派出所获取线索,涉嫌盗窃的在逃人员林某某(男,29岁,旧州镇西屯村委会竹一队人)在旧州镇旧州村委井门口村出现,旧州派出所即将情况向沙坪派出所通报。接报后,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业光带领沙坪派出所民警将林某某抓获。经审讯,林某某对其于3月22日16时,在沙坪镇新沙大桥头桥头处盗窃一辆两轮摩托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林某某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四是坚持强化宣传,督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不放松。县公安局加强了信息报送,在本局网“清网行动”专栏将抓获信息及时发布,在互联网上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拓宽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逃犯线索,用感化手段将网上在逃人员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寄送到逃犯家属手中,让家属督促逃犯早日自首。
  县公安局“清网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突破30%,提前完成公安部提出的“清网行动”任务目标,对此,市局“清网办”特向县公安局发来贺电表示祝贺,并向全体参战民警致以了亲切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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