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日,施某喝醉酒到陈氏铺面前闹事,施某自己坐倒在地上(施某有在2013年自己走路摔倒左膝受伤的病史),然后诬赖陈氏推倒他,施某儿子,作为灵山县公安局那隆派出所民警,诬告陈氏推倒施某,公权私用,使假证人,伪造事实,2017年12月26日,对陈氏进行刑事拘留。 2018年1月1日,施某儿子人要求陈氏家属到那隆派出所(注:主办案件为檀圩派出所),以2013年1月10日施某的入院病历和发票作为依据,对陈氏家属敲诈将近50万,陈氏家属当场拒绝施某儿子等人的敲诈。施某儿子敲诈没得逞后,继续以其在派出所的职权,干涉司法公正,所幸在检察机关的公正公平调查监督下,对施某儿子等人伪造强加给陈氏的故意伤害罪予以驳回,不批准逮捕。不过,陈氏无辜被刑事拘留11天,陈氏一个将近60岁的老妇人,本来体弱多病,再受到无辜的冤枉和刑事拘留,身体和精神更差了,在整个过程中,陈氏的身体和精神受到巨大的伤害,陈氏家属的精神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2018年1月6日,灵山县检察院对陈氏不批准逮捕,在释放后,陈氏一直遵纪守法,遵从公检机关的要求。不过施某儿子等人一直没断掉敲诈陈氏家属的念头,继续以其职权干涉司法公正,在干涉司法没得逞后。2018年2月15日中午12点(除夕),施某儿子纠集黑恶势力团伙(目测有二十多个人)入侵到陈氏家里(檀圩镇工农街),对陈氏一家进行恐吓敲诈勒索,陈氏家人耐心和气地请求施茗耀一伙人离开,劝告施某儿子等人如果有什么问题,到公安机关去处理,施某儿子等人不但不听劝告不离开,继续实施恐吓和敲诈,并藐视公检机关,嚣张地说公检机关解决不了问题,只有他们黑恶团伙才可以解决。为了保护人身及财产不受施某儿子等伙人的侵害,陈氏家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在公安民警赶到之前,施某妻子对陈氏及其家属身体进行攻击,对陈氏及其家属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施某妻子在攻击陈氏家属的过程中,导致陈氏家属的手机(华为P10 plus,型号VKY-AL00)损坏,施某妻子并扬言要先敲坏陈氏家的摄像头企图毁灭其违法的证据,然后再对陈氏及其家属进行身体侵害,以达到其敲诈勒索的目的。在檀圩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施某儿子等一伙人无视民警的劝告,依然不肯离开,到下午12点40分左右施某儿子一伙人才陆续离开陈氏家,但依然在附近10米范围内聚集,企图继续对陈氏家人继续恐吓和敲诈。在施某儿子一伙人侵入恐吓敲诈过程中,陈氏及其家人的身体,精神及财物受到了伤害。目前,施某儿子等人依然未放弃纠集黑恶势力团伙对陈氏及其家属敲诈的念头,陈氏及其家人的人身目前还没解除被施某儿子等人的侵害的可能。光天化日之下,施某儿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警,无视国家法律,知法犯法,诬告陷害以达到其敲诈钱财的目的,诬告不得逞后,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侵入恐吓敲诈,恳请广大网友帮忙监督公检机关依法对施某儿子一伙人的诬告,入侵敲诈,人身攻击,损坏财物等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处理,伸张法律正义,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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