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公安局关于2018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州赛段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禁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民航局、公安部等八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通用航空管理的意见》(参作〔2010 〕790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州赛段活动期间,我市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16日零时起至2018年10月17日24时止,距钦州主城区及赛道沿线中心20公里范围内为临时空中限制区。 在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并在无人机机身上粘贴二维码登记标志图片。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有关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有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特此通告。 钦州市公安局
来源:钦州警方传真、钦州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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