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一男子殴打他人,期间还叫嚣——“我认识十几个派出所长,就算打人,谁也动不了我……”12月20日,该男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12月17日22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覃先生报称:当日22时许,其驾驶小车途经县城江南路三吨桥桥头处,刚停下车,后面一辆白色小车与其小车发生轻微碰撞,其与对方车主发生口角后,对方对其进行殴打。接报后,110指挥中心指令交管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处置。 交警到达现场后,白色小车车主姚某恒仍不停手,继续追打覃先生。最后在交警极力阻止下,姚某恒才住手。案发后,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受理为殴打他人案进行侦查。 12月20日,民警依法传唤姚某恒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案发当日,姚某恒驾驶小车与覃先生的小车发生轻微碰撞后(后经交警勘查查明,两车并未造成损坏),姚某恒下车对覃先生进行谩骂,双方发生口角后,姚某恒动手殴打覃先生的头部,随后驾车逃离现场。覃先生随即拨打110报警,期间,姚某恒又驾车返回现场。下车后,姚某恒再次对覃先生进行追打,期间还大声叫嚣,“我认识十几个派出所长,就算打人,谁也动不了我……”交警赶到现场后,姚某恒依然没有停手,将覃先生殴打致轻微伤,后在交警极力阻止下才住手。经审讯,姚某恒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在案。 目前,姚某恒因涉嫌殴打他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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