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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圩镇急水村委路段肇事逃逸的人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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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2 08: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不该心存侥幸选择逃逸,我现在十分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停车救人,我对不起被害人……”面对冰冷的铁窗,谢某宪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3月5日21时23分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圩镇急水村委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撞伤一名老人后逃逸。接到出警指令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时,受伤老人已被送往医院抢救。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由于时值冷雨夜,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随即,民警连夜走访现场周边群众,从知情群众口中了解到,案发时,有两辆摩托车经过,其中一辆撞倒了老人后逃逸,但看不清车牌号码。
     当晚,不幸的消息传来,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顿时感到肩上的压力倍增。为尽快破案,还被害人一个公道,交管大队成立了专案组,深入开展了大量走访排查工作。由于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出现盲区,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增加了不少难度。在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民警克服重重困难,调取大量的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研判分析,循线追踪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车辆特征等相关线索。3月14日,民警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谢某宪(男,56岁,灵山县檀圩镇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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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案后,谢某宪最初并不配合民警调查并百般抵赖,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撞人。但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事实证据面前,谢某宪的心理防线慢慢崩溃。随后,谢某宪对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宪已被执行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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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要文明驾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救治受伤人员,维护好现场,等待交警部门前往处理,不要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惩罚。
肇事逃逸都有哪些后果呢?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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