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我县2020年贯彻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为了不影响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将2020年度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灵山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19年的9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逾期不参保缴费的,将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四、个人账户配置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于2019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在门诊医疗统筹实施前,原有个人(家庭)账户有结余的,可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村委(社区)代收村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通过统一配发的移动POS机进行缴费; (二)自行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广西税务APP进行缴费; (三)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城市服务”平台进行缴费; (四)就近到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桂林银行、北部湾银行等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农村信用社惠农便民服务点办理缴费; (五)到灵山县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六)缴费人使用各种渠道缴费时如出现提示“不能缴费,没有自然人信息”“未进行税务登记”等问题,需要缴费人先到乡镇社保中心进行更正,同时税务部门同步更正才可以进行缴费。 六、缴费票据和到账时间 (一)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渠道缴费成功5个工作日后(节假日顺延),缴费人可以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本人的缴费凭证。 (二)通过工行POS机、信用社助农代办点、信用社前台等方式缴纳社保费,所得到的缴费小票、银行缴费回执等都可以作为缴费凭证使用。 (三)缴费人缴费成功的信息通过系统自动传递到医保一门式系统,医保系统到账后即可享受待遇报销,不需要持有纸质发票作为本人已参保缴费的证明。 以上通告,请相互转知。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灵山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 附:手机端缴费渠道操作方法 (一)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选择“办一办”—“社保费缴费”—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进行验证登陆—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缴费信息确认”—“选择缴款方式”—“支付成功”(必须返回“支付成功”和“缴费成功”,提示缴费不成功需要重新缴费,已缴纳的钱会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 (二)微信城市服务缴费: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广西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姓名和年份(2020年)—选择缴费地点—确认缴费。 (三)支付宝城市服务缴费: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姓名和年份(2020年)—选择缴费地点—确认缴费—支付宝付款。
转自:灵山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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