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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确定!钦州市初中高中一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开学时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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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5 09: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4日,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一至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5月6日正式上课(其中,内宿生5月5日返校,外宿生5月6日当天返校)
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安排在最后一批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科学研判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面向中小学校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午托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部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和午托服务,待自治区文件明确时间后方可恢复。
主要工作具体如下↓↓↓各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严格按照《钦州市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复学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人员管理、场所管理,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各学校重点落实落细以下防控工作:

(一)方案准备
4月26日前,各县(区)将本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定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市学校开学工作组备案。各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
1. 建立档案各学校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各学校开学前根据健康档案,逐一进行风险研判,确定师生员工是否符合返校条件。

2. 人员管理区外师生员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五一”假期不外出长途旅行,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和陌生人近距离接触,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做好从区外、境外返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对从区外返校的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绿码互认。对从武汉市来钦返校师生员工,组织进行2次免费核酸检测;跟踪做好健康服务管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州里市,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抚顺市顺城区,山东省胶州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深圳宝安区、惠来县,北京朝阳区等地区,目前为疫情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地区,凡是14天内有上述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持有当地健康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返校,对于已经入钦未满14天人员,在区外未做核酸检测的组织补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检测结果阴性的,实施居家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后,无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状况方可返校。对目前在境外的师生,明确要求外籍师生暂不来华、不返校,港澳台师生暂不返内地、不返校。对已入境的来钦返校师生,落实所有境外返桂来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3. 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按要求组织开展好防疫专题教育活动,分层组织开展对教职员工的全员培训,开学前10天完成培训并进行考核。开学前通过线上教学加强对学生疫情防控知识、爱国主义、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学后,通过健康教育课、健康讲座、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师生员工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

4. 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教育部门公布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利用线上平台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调节开学引发的焦虑和紧张情绪,尽快适应校园学习生活。各学校加强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质量,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心理情况的全面排查,密切关注返校学生心理健康,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防范,及时消除学生心理危机隐患;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家校配合共同解决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防疫准备
1. 预防性消毒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前7天和学生返校前2天分别进行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开学后,对校内各类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2. 自备水源防护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的防护、清洁及消毒工作。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委托有检测资质机构,对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学校须立即整改复检,确保在开学前检测合格。学校提供给师生的饮用水必须煮沸,且在运输、储存煮沸的开水过程中,须做好防护,避免受二次污染。

3. 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加强餐饮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供应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以内的小餐饮、小卖部(小超市)进行全面排查,所有从业人员要符合健康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排查整治。

4. 人员保障开学后第1周和第2周,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医务人员进驻各学校,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各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机构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担任疫情防控工作健康管理员,开展疫情筛查、报告、防控及处置工作。

(四)物资准备
1. 防控物资准备学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测算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物资需求,提前储备,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2. 设施保障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区(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如无洗手设施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改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返校管理
1. 有序组织安排师生员工返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返校。分时段分批安排学生返校,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2. 严格实行校外闭环管理加强家校配合,共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实行上学、放学和返校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往返学校采取家长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或乘坐定制公交等方式,确保学生不在上学、放学途中进入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其他场所、尽量减少与除家人和学校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形成“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的闭环。交通部门为有条件的学校实现“点对点”、“一站式”上学、放学给予指导和帮助,全力配合做好学生乘客的登记、体温检测以及异常人员的移送、隔离等工作。

3. 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开学前2周,各学校要向家长及学生致信,通报学校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家校配合的具体要求,确保每一位家长及学生均能知晓并配合好学校的开学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

4. 签订承诺书开学前2周,学生家长、学校教职员工分别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对如实报告信息并服从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规定作出承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职员工本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校园内基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与学校签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

5. 发放告知书开学前2周,学校向校园内住宅小区住户发放开学疫情防控告知书,明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排。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教学安排
1. 制定教学计划各学校要有序开展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

2. 落实错峰、错时要求学校要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

3. 严格实行校园闭环管理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门卫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门卫室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仪和消毒用品。公安机关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管理,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加强交通疏导和维护秩序,减少人群聚集。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做好校园“网格化”管理。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以班级为活动单元,尽可能缩小接触范围。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学生进入宿舍楼必须实名验证,避免人群交叉。

4. 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各学校每天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晨午晚检。检测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手套。幼儿园严格落实每日三次体温监测,早上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前晨检,下午第一节课前在教室进行午检,下午幼儿放学前进行晚检。

5. 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及时进行追访、登记,了解缺勤原因,在24小时内将因病缺课(缺勤)的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应急处置
1.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快建立健全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办法、一个口径对外的“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做好安全维稳各项工作。

2.各学校在开学前后,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明确医疗机构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1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
(2)应急处置演练开学前一周内,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一周内,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返校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
(3)实行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加强医校协作,建立从发现疑似症状到临时隔离再到检测诊治全链条闭环管控。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要迅速将其安排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闭环管理,并按规定程序送医院排查、诊治。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人员,规范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清洁消毒。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来源:钦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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