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动态调整
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范围进一步做好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根据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和我区实际情况,为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精准防控,现就动态调整疫情重点地区范围,进一步做好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中国政府网(网址:http://bmfw.[url=http://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url])实时公布的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信息,动态调整疫情重点地区范围,中、高风险地区自动纳入疫情重点地区范围,低风险地区自动调出疫情重点地区范围。截至5月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道外区,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林口县为疫情重点地区。各地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要求,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且在当地滞留超过24小时的返桂来桂人员采取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
二
对途经疫情重点地区转乘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且未在当地滞留超过24小时的返桂来桂人员,各地要引导督促其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交目的地社区(村)留存;对未签署承诺书或作虚假承诺,以及有其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
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附件:承诺书
2020年5月2日
文字来源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钦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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