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实现“减量控大”的目标,钦州交警支队根据自治区交警总队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零酒驾”单位(乡镇、乡村、街道、社区)创建活动,通过“零酒驾”单位的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在2020年的“零酒驾”创建活动中,钦州灵山新圩镇渌水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了解,全村共有驾驶人1506名,车辆821台,今年以来没有出现酒驾违法的记录,给新圩镇渌水村点赞!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
从签署零酒驾承诺书开始,“零酒驾”在全体新圩镇渌水村驾驶人心里扎下了根。
在村民休息闲暇时间,交警部门积极组织警力进村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酒驾驶的危害,以及将受到的处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驾。
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劝导站和劝导员的宣传引导作用
同时通过拉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营造良好的“零酒驾”宣传氛围。
集中整治 有力震慑
今年以来,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民警每月不定期到渌水村委开展路检路查、查处酒驾的统一行动,严查严纠农村地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驾驶人酒后驾驶的侥幸心理,同时,维护了良好的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大队开展各类交通整治,累计出动警力91人次,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起,没有发现酒驾,其中超员11起,超载28起,无证驾驶16起,未佩戴安全头盔9起,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零酒驾”创建,事关群众福祉
人人参与,共筑安全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灵山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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