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10日召开,公安部副部长、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杜航伟出席并讲话。他强调,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要切实增强开展“断卡”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同时,制定出台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银行卡。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即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1 危害特别大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搞电信诈骗,还会用来搞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02 时机成熟 2016年9月开始,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以及最高检、最高法等出台的多个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文件、法律解释中,都提到了严管银行卡、电话卡的措施。 2019年,公安部指导破获了“3.26”特大贩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案件,认定了602人有出租、出售、出借和购买银行卡账户、对公账户的行为,同年12月,两部门共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专门提出要对这602人进行惩戒。
此次“断卡”行动,主要采取打击、整治、惩戒三大举措。打击谁?打击“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1开卡团伙:自行或者有组织前往开卡的人员,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为开卡提供便利的“内鬼”。 2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办理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3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手机卡、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4贩卡团伙:接收贩卖全国各地电话卡、银行卡。 整治谁?整治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
1“涉案”两卡较多的开办地、户籍地。 2“涉案”两卡的中转地。 重点行业也包括两个地方:
一是金融行业,主要包括各银行网点、第三方支付机构,很多单位为了业绩放松开户限制,成为开卡团伙心中的“圣地”。
二是通讯行业,既包括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虚拟运营商,也包括他们的代理渠道、线上销售渠道等。
“断卡”行动
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我们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一下,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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