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首例
近日,钦州的李某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据了解这是钦州交警部署打击“买分卖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第一位因“买分卖分”被处罚的违法者。
1月12日上午,李某来到交警一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声称自己驾驶车辆超速被电子警察抓拍,需要办理交通违法业务,违法处理窗口民警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的照片与李某进行比对,发现李某并非违法当事人,涉嫌冒名顶替。
经询问得知,李某与车主是朋友关系,得知李某的车辆还有一条六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且车主本人驾驶证已经不够分扣,便打算卖个人情给朋友,答应顶替车主前来处理交通违法,殊不知惹出了“大麻烦”。
无独有偶!今天,因叫亲戚帮忙“消分”,驾驶人黄某被传唤到交警四大队接受调查。
民警询问黄某得知,其驾车时由于两次超速被电子警察抓拍,累计将被扣9分,而黄某驾驶证已经没分,于是找到了亲戚李某明帮忙处理。当李某明在处违大厅处理时,因与涉嫌违法的驾驶人不符,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该案件移交移交派出所处理,等待两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驾驶证记分管理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目的是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对于驾驶证“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钦州交警将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关于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涉及买分卖分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严厉遏制和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涉及买分卖分违法犯罪行为的,将进行严厉打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凡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协助侦破案件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元。
特此通告。
举报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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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1日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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