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玺、 于 2021-2-3 08:55 编辑
人离车,要牢记
拔钥匙、上大锁、物带走
小编都不知道说了多少次
可还是有人没当回事
瞧,教训如期而至……
自"春季攻势"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灵山警方牢固树立多破案、快破案、多捕人、多追赃的理念,着力提升打击犯罪效能,重点侦破盗窃等侵财类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2021年1月23日,灵山警方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电动车1辆。 1月21日12时许,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杨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县城六峰路一超市门前的一辆电动车被人盗走。接报后,该所会同县公安局有关部门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甄别,民警发现韦某(浦北县乐民镇乐民村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23日15时许,经蹲点布控,民警在灵城街道灰沙街将韦某抓获,当场追回被盗电动车一辆。经审讯,韦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1月21日9时许,韦某途经县城六峰路一超市附近时,发现杨女士停放在此处的电动车非但没有上锁,甚至连钥匙都还插在车上,其顿时心生歹念。随后,韦某将电动车盗走并藏匿在家中,准备供自己使用。1月23日,韦某以为“风头”已过,便拆卸车牌,堂而皇之驾车外出,最终被警方一举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摩托车、电动车应加配大锁,安装防盗报警器。车辆最好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放点或有监控覆盖的区域。人离车,无论时间长短,一定要上龙头锁和大锁,拔走钥匙,带走随车物品。一旦车辆被盗,立即报警。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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