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住房保障工作精神,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1、招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工作认真扎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责任心。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专业、性别不限,能运用计算机处理一般的文档和电子表格,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测绘、建筑专业及有从事软件系统维护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招聘人数:6-8人。 3、招聘岗位:测绘人员、其他办理房产交易、权属业务人员。 4、工资待遇:试用期领取基本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2400元/月,缴纳五险,年终根据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5、工作时间和地点: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一至周五上行政班,周六、日休息,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放假。工作地点:灵山县城范围内。 6、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发送邮件投送简历,或直接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丰江路3号)三楼办公室报名。邮箱: lsxfcj@163.com。联系人:梁小红,联系电话:0777-6523319。我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面试。 7、报名日期:2021年3月9-15日。 咨询电话:0777-6523319(灵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灵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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