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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分局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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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1: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关于调整 部分分局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费征管,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从2021年12月25日起对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灵城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灵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檀圩税务分局(以下简称檀圩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石塘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石塘税务分局)的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调整范围
平南镇的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从檀圩税务分局划归灵城税务分局管理;丰塘镇的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从石塘税务分局划归灵城税务分局管理。

二、相关分局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一)灵城税务分局
1.办公地点: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77号
2.联系电话:0777-6429100
(二)檀圩税务分局
1.办公地点:灵山县檀圩镇灵北路(209国道旁)
2.联系电话:0777-6585539
(三)石塘税务分局
1.办公地点:灵山县石塘镇中秀一街
2.联系电话:0777-6858318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征管范围调整涉及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由税务机关统一调整,无需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
(二)征管范围调整后,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费)业务由调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辖。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2021年12月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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