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灵山全县人民度过健康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就地就近过节
(一)提倡就地就近过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在灵过节,确需离灵的,应向单位报备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倡导居民群众就地就近过节,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下同)、非必要不出区、非必要不出境,最大限度减少流动风险。
(二)强化人员动向排查。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单位、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春节期间人员动向摸底排查,全面排查节前拟返灵过节人员以及节后返岗返工人员(含家庭成员、同住人员),做到底数清,按名册管理,并动员其尽量就地就近过节。确需返灵过节或离灵返乡的,来(返)灵前应提前告知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抵灵后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根据风险不同,对返乡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一)入境人员。对从我区入境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加强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医学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灵后纳入村(社区) 管理,由村(社区)根据其在入境地隔离医学观察天数,补足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天数,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
(二)国内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及单位报备,在返乡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村(社区)及单位报告,由社区做好信息登记,并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社区管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省份的返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所在地村(社区)及单位查 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方可入灵。建议所有返乡人员回到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国内其他地区返乡人员。除上述2类返乡人员外,从国内其他地区返乡的人员,在抵灵时要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返乡后24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及单位报告,纳入村(社区)管理。
三、避免聚集性活动
(一)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 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并登记参加人员信息(姓名、地址、电话),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健康码红(黄)码,或发热(体温≥37.3℃),或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行程卡带“*”号),或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处在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管理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及服务保障
(一)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管控。高风险岗位人员(含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场所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返灵或回乡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报备。需要定期核酸检测岗位的人员(如从事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等非高风险岗位人员)提倡就地就近过节,确需返灵或回乡的,须提前 向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报备,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灵或回乡后按原来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面向公众大众的重点场所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农贸市场、商超、普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快递外卖、交通运输、餐饮、KTV 酒吧、棋牌室、景区景点、校外托管和辅导机构等)一线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即日起至3 月15日前,每周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抽样核酸检测,每月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全覆盖核酸检测。
(三)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加强对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基层工作者、志愿者等一线防疫人员的关心关爱,最大限度创造有利条件,保持队伍旺盛的战斗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切实提升服务标准、服务深度,在文化服务、餐饮住宿、交通出行、医疗就诊等方面为留灵过年人员、来(返)灵人员提供各类暖心服务、关爱措施。
五、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农贸商超、酒店宾馆、餐饮服务、影院 KTV(酒吧)、网吧茶楼、棋牌室麻将馆、公园景区、文体娱 乐以及金融、通信、邮政、市政公用、商业等各类公共服务场所 要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做到进门扫码测温、顾客流量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员工全覆盖接种疫苗,提倡无现金支付。景点景区、文化休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电影院、剧场、餐饮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上座率)的 75%。
(二)强化交通站场和住宿场所防控。汽车客运站等交通站场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乘客不要或尽量减少在交通工具上用餐、饮水,做好旅途全程健康监测。酒店、宾馆、旅馆、民宿等住宿单位要加强对入住人员旅居史问询、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哨点”监测敏感性。全面落实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排除风险前不得离开。严格落实“村报告、镇采样、县检测”的核酸检测策略,尽早发现疫情。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售卖退烧、止咳等药物实名登记制度,加强购买特定药品人员旅居史问询,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镇(街道)。
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一)加强个人防护。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要养成“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农贸商超、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应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扫码、人员限流等防控措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前往人员聚集或通风不良场所。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症状,须第一时间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 动史和接触史,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谨慎购买进口商品。引导居民群众不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非必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网购、海淘物品,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和接收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快递、邮件、货物时,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做好外包装消毒,接触外包装及生鲜食品后应及时洗手。
(三)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各镇(街道)继续对返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对符合接种条件而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进行信息登记,通知其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力争“应接尽接”,提高免疫水平,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灵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来源:灵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