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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完遗嘱后再处分房屋,遗嘱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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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7 12: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先生婚后育有一子,2008年与前妻离婚后未再结婚。
2010年,张先生前往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由自己的儿子小张继承。
2010年,张先生出了一场车祸,造成腿骨骨折,需要人来照顾,由于儿子小张上班较忙,小张为张先生雇了一个保姆,用来照顾张先生的日常起居。保姆对张先生日常照顾的很好,张先生很感激,自己腿脚好了之后也将保姆留下照顾,2018年,出于保姆对自己的照顾和陪伴,张先生将名下的房屋办理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保姆也享有房屋20的份额。2020年张先生因故去世,小张拿着公证书要求保姆腾房,由自己继承该房屋,但是保姆拿出了变更后的房本,小张才得知房屋产权已被父亲做了变更,保姆也享有份额!
小张认为是保姆欺骗了父亲做了变更手续,于是将保姆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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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08: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房屋变更手续是张先生自主意思表示,没有证据证明有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故驳回了小张的部分诉讼请求,张先生虽然在2010年办理了公证遗嘱,但是张先生已经在去世前,公证遗嘱生效前以事实行为处分了该房屋,处分行为有效,相应的房屋份额则不能再作为遗产,故判令小张只能继承该房屋80%的份额。
灵山公益法律联系电话:0777-6900003(1827662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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