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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双”渠道 守护“军”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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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2 09: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打击非法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烟酒经营者进行详细排查,严防以公开或者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等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损害军队声誉形象的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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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超市酒类商品

       该局执法人员以“线上+线下”双渠道监管的方式,通过浏览辖区网络经营单位的商品网络营销界面,加大辖区内抖音快手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的巡查力度,严查“线上”违法违规销售“军”字号商品、变相使用军队的名义为商品做宣传等行为;线下直击现场,仔细检查商品包装标签是否非法印制有“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等涉军特定含义字样或者军旗、军等军用标志物图案。在检查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向经营者积极讲解《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督促经营者在日常管理中自查自纠,严把商品进货关口,禁止购进及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注意啦~
       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涉“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如发现商品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有以下内容的商品,均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1.军事单位名称,包括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
2.部队的番号或代号,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实有番号、代号的全称或简称,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代号)
3.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包括“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警卫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军队专供”“军队特供”“军队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4.军用标志物图案或者类似图案,包括军旗、军徽、武装部队徽、八一、勋章、领花、胸标、臂章等。

图文:郑永安、刘春媚
编辑:黄联翠校对:张安佳审核:苏学钊
来源:灵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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