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施暴者 不做受害者 不做旁观者 对家庭暴力说“不”! · 结合真实案例 · · 学习重要知识点 · 知识点 自诉案件 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许多罪名。其中侮辱、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自诉案件。
所以大家要勇敢地向法院提起自诉。我国刑法规定,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案中,被害人已经死亡,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诉。
知识点 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审查结果;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保护令内容有禁止家暴、禁止骚扰、禁止跟踪、禁止接触、责令迁出等。 证据收集指引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8.受害人的陈述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知识点 变更抚养权/撤销监护权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如果当事人不了解相关法律可以求助检察机关,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个人,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还要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强制报告制度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忍耐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 无论男女老少 如果发现家暴 一定要勇敢站出来!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更要会运用好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身边的人。 来源 | 宝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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