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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团圆我在岗丨酒后故意报假警!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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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4 10: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1月31日,灵山警方迅速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涉案人员陈某醒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31日21时50分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在新圩镇大里村委杀了人,要求出警处置。接报后,县公安局立即指令新圩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向报警人陈某醒(新圩镇大里村委人)了解情况。陈某醒称自己并没有杀人,其刚才喝了很多酒,就是故意报假警,想去坐几天牢。经民警调查核实,陈某醒所报警情纯属虚假。随后,民警依法传唤陈某醒到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经审讯,陈某醒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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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当晚,陈某醒酒后因琐事与家人发生口角,心情烦躁的他不想待在家里,便报警谎称自己杀人,意图让民警将其带走。陈某醒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扰乱了110接警台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给予陈某醒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110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接受群众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求助的警务服务平台,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恶意占用、骚扰110、报假警,不仅占用了有限的警务资源,浪费了警力,更有可能让真正陷于危难的人无法第一时间得到救援。对于此类行为,灵山公安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只有这七件事可以拨打110!

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灵山警方
策划:刘森冰   编稿:何建林   排版: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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