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魅力女性,且看“检察蓝”中的“巾帼红”: 黄英兰,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获评钦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钦州市最美清廉家庭等。 负责政工工作以来,她兢兢业业,积极打造“荔乡检察讲堂”,助推青年干警成才成长,以检察队伍建设素质提升促进能动依法履职;牢抓“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宣扬廉政家风,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一体化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用忠诚和担当守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廉洁自律,热爱生活、擅长写作,其撰写的文章获得2022年全国人事人才研究主题征文三等奖。 宁海兰,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从检28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接待员,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 多年来经历多个岗位,但始终不变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她解群众之所难,帮群众之所需,以“人民满意”为毕生追求,始终用真心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用真心赢得了群众的认可,用真情换来了群众的赞许,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黄鸣燕,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入选全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才库,荣获自治区院民行检察“优秀办案能手”、钦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官称号。 从检三十余载,一直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本着对案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工作认真负责,承办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多次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和典型案例。 林蓉,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获评钦州市优秀公诉人、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十一年如一日的责任与担当,时光往复,初心不变。心怀正义,看守所、办公室、公诉席,都是她的主战场;守卫人民,她愿做检察事业的螺丝钉;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用忠诚和奉献,为检察事业添砖加瓦,让自己的人生在检察事业中绽放光彩。 梁秋燕,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三级检察官。先后获评2021年钦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2年钦州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身为“未检人”,善于沟通,通过心理疏导、司法帮教等方式,与涉罪未成年人敞开心扉、谈心说理,感化其内心。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承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宗旨,始终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积极救助面对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用心办理案件,传递司法温情,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办好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不忘初心使命,不负人民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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