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0912|回复: 0

以案为戒!浦北一村民焚烧竹叶引发山火被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20 10: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有效遏制山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浦北公安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查处一起失火案。
19f2fc629d876a516b32695c0a35154e.jpg
      2月25日17时许,浦北县公安局三合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三合镇三鸽社区一山上发现火情。接警后,三合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联合政府干部和附近村民全力扑火。经过数小时的奋战,该火点明火基本被扑灭,但到了晚上,些许火苗借着风势再次复燃,经连夜扑救,最终将山火全部扑灭。此次森林火灾烧毁大量桉树、荔枝树、松杂木、竹子等。
e99dab33c394e8c8b358eb0a187b2320.png
570935eefcd278c2510960b0996540fa.png
      事后,三合派出所对山火引发原因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锁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据了解,事发当天,何某为了制作肥料而收集山林中散落的竹叶进行焚烧。由于没有做好相关防火措施,火苗被风吹起后点燃周围的杂草,从而造成大面积失火。
ff03166a1ea90b7eb15035b1187415d3.jpg
9e2688a89fe502760bd93ea944d79414.jpg
      目前,何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三合派出所依法执行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温馨提示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会给自然和人类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如今清明将至,浦北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在林区内玩火;不要再野外烧火取暖;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要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一旦由于个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等待你的将只有法律的制裁。


来源丨浦北县公安局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4-11-25 02:54 , Processed in 0.145950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