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由于制动、转向、碰撞等 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 安全隐患大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从2023年5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广西交警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多措并举预防和遏制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低速电动车,即:上道路行驶的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和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用于载客或载货且未列入国家工业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期间,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低速电动车源头调查,记录违法上路行驶低速电动车的销售企业和生产企业信息;积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组建联合检查组,严查企业违规生产、销售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同时,对上道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依法查扣,对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非法运营、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依法重处。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对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低速电动车产品,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大 勿买、勿开、勿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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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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