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25日、26日分别就两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到当事人所在的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委会、平山镇灵家村委会开展上门公开听证。据悉,此次听证会是钦州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次上门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除邀请听证员参加外,还邀请了村民群众参加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主持介绍了听证会的议题和案件的办理情况,就当事人造成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拟不起诉理由等进行了释法说理,当事人宁某、陈某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在听证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听证员讨论认为:当事人侵害的国家对林木的管理秩序,事后认识到错误,主动投案自首,并缴纳生态修复金,对自己的行为作了道歉,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拟对两人涉嫌滥伐林木罪案不起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终结案件处理的意见。 “我们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很多村民可以随意砍伐山上林木或者到江里电几斤鱼问题不大,殊不知损害了生态环境,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承办检察官介绍,此次主动上门公开听证,就是把复杂的法律术语转为群众能听得懂的话语,让群众切身体会守护美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检察机关主动上门公开听证,考虑到群众的难处,用最朴实的语言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听得懂,是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很有教育意义。”村干部说。 上门公开听证是一种更灵活、听证程序更暖人心的听证模式,缩短了群众的等待时间和减轻群众的焦虑,拉近了检察机关和群众的距离。下一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继续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法律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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