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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饮酒驾驶曝光!不酒驾,才能“久”驾 | 交通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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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17: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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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酒驾不绝!
曝光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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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3日,莫某某驾驶桂N5***F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灵山县友谊路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此检查的灵山交警灵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莫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面临2050元的罚款,驾驶证被吊销,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4年10月11日,李某某驾驶桂NH***5小型轿车行至灵山县荔香大道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此检查的灵山交警灵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依法对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什么是“二次酒驾”?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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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危害大!违法成本高!
莫让“侥幸”变“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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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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