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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留宿 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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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6: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灵山讯 (记者 陆铭通讯员 黄庆华)见到自己家乡的人来访,留宿一晚是人之常情。家住横县百合镇某村委会的李某某到老乡韦某某位于灵山县平山镇某村委会的家借宿,韦某某好心留宿,没想到的是李某某竟然趁韦某某不在家之机,盗窃了韦某某的钱物逃之夭夭。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李某某退赔1000元给韦某某。

  李某某刚满18周岁,但她并没有工作做,爱美的天性让她花钱大手大脚。4月10日,李某某乘其借宿的灵山县平山镇某村委会的韦某某家(姑侄相称,无亲戚关系)无人之机,盗走韦某某存放在其女儿房间合计人民币2500元。随后,李某某逃离现场并用赃款购买了部分物品。同日,韦某某回家发现被盗后,通过其弟弟韦某田,已向李某某追回人民币1500元。4月21日,韦某某在灵山县平山镇发现李某某正在逛街,就将李某某扭送至平山派出所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留宿家乡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作为主人因为对留宿的人品性不是非常的了解,因此,对于自己财物的存放应该隐蔽并做好防范措施,既能发扬优良传统又能避免遭受财物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来自: 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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