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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拆除两处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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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8: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1日上午,我县组织由城管、国土、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以及灵城镇政府、附城村委组成的执法组,依法对县城两违章建筑进行强行拆除。
  位于灵城镇招北小区、附城村委沙井头社区福利活动中心前的居民住户,10年前建房时大部分住户出于安全考虑,在自家的后门建起了一堵临时性围墙,围墙占用规划中的道路。随着小区的发展,围墙两头的道路已经铺上了水泥,这堵围墙成为了路障,城管多次上门与占用道路的5住户做工作,要求他们自行拆除,未果。位于江南大道东、灵城镇梓崇村委会对面的一个预留路口,一村民以该地为农家责任地为由,未经许可建造简易房屋准备用于项目经营,经认定为违章建筑。
  上述两处城市违章建筑未按规划时间自行处理,期限到期只能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过程中,被拆除方没有任何异议。执法小组对在拆除围墙中损坏住户的自来水管进行了维修,保证住户正常用水。(唐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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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北小区居民住户后门围墙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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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崇村委会对面路口的违章建筑被拆除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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