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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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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1 01: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我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一点思考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了人口流动迁移最为活跃的时期。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据统计,2011年中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11亿,平均年龄约为27.3岁,78.7%为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他们是城市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但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矛盾和压力。对国家战略规划、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的大力开展和园区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县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感等问题,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大难题。现就我县流动人口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对做好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能起到一定作用。
    一、我县流动人口的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1月30日,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6134人,其中,男性4486人,女性1648人;18岁以下230人,18-40岁4343人,41-60岁1487人,60岁以上74人;文盲131人,小学文化1299人,初中文化3614人,高中文化879人,大专以上文化211人;来我县1个月以下的24人,1个月至1年的2277人,1年以上的3833人。流入人口具体有以下特点:
  一是来源较广。区内流入1488人,以钦南区、钦北区、浦北县、南宁市为多。区外流入4648人,来自全国各地,主要以福建、湖南、江西、重庆、广东为主。
  二是以青壮年为主,文化素质偏低。18-40年龄段占流入人口的70.8%,其次是41-60年龄段占24.4%。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共占82.2%。
  三是缺乏劳动技能。流动人员大部分没有专业技能,都是靠在生产一线、建筑工地从事体力劳动和打零工为谋生手段。
  四是生活条件较差。83.3%的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点是投靠亲人和出租房,出租房主要分布在灵城镇的人民路、解放街、江南路、丰江路、友谊路、中山路、环秀路、立新街等,居住的环境较差,靠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部分人员已成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体。
  全县流出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超过36万人,流出人员大多数是到外省务工和一些外出经商、求学的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南宁、广东、江西等地。
  二、 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流动人口意识淡薄,申报登记自觉性不高,底数、身份难以摸清。
    在我县的流动人口中,除了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单位报备登记外,一些来我县暂住、务工的人员多为农民工。这些暂住、务工人员文化水平比较低,申报登记暂住的意识较淡薄。出租屋屋主到公安机关登记租户的意识也不强,造成登记在册的人员比实际暂住人口数差距甚大。
    (二)流动人口变动频繁,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的成分复杂,且流动性很大,给流动人口的管理带来较大的管理难度。加上流动人口底数难以掌握,造成管理部门管控措施难以落实。
    (三)流动人口带来的社会安全隐患逐渐增多。
    流动人口来自各地,情况复杂,尤其是流窜犯罪分子夹杂其中,社会治安隐患多。在今年我县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一次全面清查出租屋打击传销活动中,就抓获了来自黑龙江、辽宁等地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员38人。
    (四)社会管理未能形成合力。
    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手段单一,力度不大。没有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操作办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涉及公安、人社、劳动、教育、计生、住建、卫生、工商、地税等众多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相互之间既有“各管一段”互不衔接的问题,又有“共管一段”责任不清的问题,齐抓共管、综合执法的工作合理尚未形成,目前也只是单凭公安部门唱“独角戏”,受警力不足等因素制约,既管不到位也很难管好。   
  三、 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随着灵山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逐渐增多,会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一些新问题,这就要求公安、人社、劳动、教育、计生、住建、卫生、工商、地税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正确认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协作,落实各部门在流动人口管控工作上的职责。
    公安、人社、劳动、教育、计生、住建、卫生、工商、地税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多沟通,多分析,分清各部门相应的在流动人口管控工作上的职责,落实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做到资源共享。
  (三)配备专门的管理队伍,加大专项经费投入。
  一是要建立一支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队伍。根据流动人口管理的需要,按照流动人口比例合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协管员,共同协作。二是政府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将流动人口管理所需要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得到有力的财务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要不断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积极引导流动人口自觉遵纪守法,从而推动我县平安和谐建设。

                                                                                                                            来源:刘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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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1 02: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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