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钦州市志愿者标识征集大赛的公告
志愿者标识设计是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市文明办现以大赛形式,面向社会征集钦州市志愿者统一标识(LOGO)。
一、参赛须知
(一)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收集参赛作品,并进行分类统计;
2.作品评审阶段:2013年11月1日—11月5日,由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
(二)参赛对象
征集大赛面向全社会,团体、个人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简洁明了,样式新颖,突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适当包涵钦州本土文化内涵,用色不宜超过三种。
2.作品具有普适性,便于制作,便于在宣传品(PPT、海报、喷绘、文案封面等)及印刷制品(马甲、帽子、名片、大小信封等)中应用。
3.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设计方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没有用于参与其他类似活动,未被商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商标、专有等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发生,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四)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图案控制在800×6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上交作品的PSD矢量图、JPG格式图片、设计理念电子版,以文件包的形式发到邮箱qzwmb3688@163.com。文件名格式为“设计团队名称/个人姓名+钦州市志愿者LOGO参赛。”
2. 提交参赛作品时,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含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由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模式为CMYK,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二、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5名。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
三、有关法律声明
如递交作品参赛,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声明全部条款约束。
(一)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作品的方案进行生产、展示、出版、再设计及其他形式的传播等权利。
(二)在本次大赛活动期间,任何参赛者不得将已参加本次大赛的投稿作品之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方式的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活动结束后,未获奖的作品之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权利归作者本人所有。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四)未尽事项及法律声明之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钦州市文明办联系电话:0777-3688303,3688111;
电子邮箱:qzwmb3688@163.com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座十楼,
邮政编码:535099。
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