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9月29日,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奇远,副主任伍岳一、方宗奎、马东生出席会议,副县长沈芳和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灵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表决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职议案和对县卫生局工作进行评议。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沈芳就如何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会上对县卫生局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作了表态,要求县卫生局正视问题,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丁奇远在会上讲话时指出,本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精心组织,评议工作做到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会上,与会代表的发言实事求是、切中要害,评议职能部门的回答有理有据、针对性强,问出了症结、评出了实效、答出了责任,收到了预期效果。
丁奇远要求,评议职能部门要正确对待、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联系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要加强督办,确保整改真正取得实效,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共同推动灵山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和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韦炳林)
丁奇远主持会议
沈芳作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颁发任命书
会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