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859|回复: 3

灵山工商查处假馒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6 13: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5日,笔者从灵山县工商局了解到,该县灵城镇和平路、丰江路卢某、徐某、高某三家销售掺杂掺假“高粱馒头”,已被工商局查处并罚款合计共1.2万元。

  从5月初开始,该县工商局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据群众举报,该局分别对卢某、徐某、高某涉嫌销售掺杂掺假“高粱馒头”进行立案调查。查明自年初开始,卢某、徐某、高某均使用购进的面粉、老抽、豆沙馅、泡打粉、面包改良剂、酵母粉等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相搅拌,制成褐色与高粱米外皮颜色相似的馒头,对外宣称“高粱馒头”向顾客销售,截至5月初,卢某、徐某、高某已销售假“高粱馒头”获利分别达4000元、6000元、9000元,构成制售掺杂掺假食品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近日,该局对当事人卢某、徐某、高某递交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县工商局领导表示,该局将全力承担工商监管的职责,继续严查流通领域食品案件不手软,力保食品安全。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发表于 2011-6-6 14: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灵山正在向宾阳看齐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6 21: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一向只吃包子.....嘿...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6 22: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大查处/不要毒害群众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4-11-25 06:33 , Processed in 0.125256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