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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提示:警惕年报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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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经营户反映称,收到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或打着“年报申报第三方服务”的名号,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让其点击有支付要求的链接或添加微信进行转款收取100至500元不等的补报手续费用,由他们进行年报补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县市场监管局郑重提示: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年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均为免费服务,不存在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和要求提供银行卡等信息。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年报服务机构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广大经营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款项,防止上当受骗。



      年报申报请登录官方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s://gx.gsxt.gov.cn/index.html),有关年报详情可向县市场监管局或辖区市场监管所咨询。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来源|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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