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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乃清荣获“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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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21: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邓乃清荣获“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

    日前,全国老龄办发文,授予我县灵城镇退休干部邓乃清同志“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
    现年76岁的邓乃清是灵城镇双鹤社区党总支副支书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他退而不休,无偿兼任灵城镇老体协等部门13个职务。他热心助人、义务宣传、关心教育下一代等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广为传颂。1989年开始,邓乃清用三轮流动宣传车,深入农村社区义务宣传法律法规,每年宣讲超过150天,行程至今可“绕地球2圈”。他坚持义务护理住处附近绿化带,免费为百余个单位更换花草近1000盆,为城区种花1700多株。
    他是社区的“孩子王”,组建100多人的儿童团,并组织“五老”报告团到各村小学巡回讲课,直接受到教育的师生有7万多人;他是“老人头”,创办灵山县第一所社区老年文体学校,成立“夕阳红”艺术团;他是“和事佬”,调解215起涉及老年人纠纷案;他是“慈善家”,修路、赈灾、助学,捐款、捐物折款累计11万多元。把自己节俭下来的退休金和奖励金,无私奉献给公益事业。
    邓乃清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让余热焕发无限光彩。至今,邓乃清获“广西创先争优先锋人物”等各项奖励和荣誉共170项,其中自治区级以上的12项,荣登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他无愧为“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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