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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情况年终考核 为提高我县敬老院、五保村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我县敬老院、五保村的示范作用,2月2日-4日,县民政局、财政局组成四个考核工作组,对我县政府投资建成的敬老院、五保村等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
此次考核,主要是根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去年10月份下发的《灵山县城乡养老服务机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来展开,各考核组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全县十八个镇的敬老院以及每个镇随机抽取的三个五保村的综合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及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开展活动情况、内务环境卫生情况、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餐饮及服务管理情况、床位入住率、生产经营等八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核验,并结合县民政局平时所掌握的全县各个五保村、敬老院入住情况来进行了综合考核打分。 2014年是我县实施城乡养老服务机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第一年,我县实施工资(补贴)与工作绩效挂勾的管理办法,即供养人员越多,工资(补贴)相应增加。同时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对管理人员进行一定奖励。这是我县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集中供养优势,使建成的敬老院、五保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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