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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交警迅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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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9: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县交警迅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近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仅用30小时就破获一起致一环卫工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将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2015年2月26日早上6时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群众报警电话称:“刚刚在灵城镇平南路口锦秀荔城小区门前有一辆货车撞伤人,货车已逃离现场的交通事故,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出警,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伤者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因为此案涉及到正在当班的环卫工人,且发生在县城主要街道,所以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影响十分恶劣,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多次过问案情进展情况。由于此起案件发生在凌晨,街上行人少,获取的线索也少,一时间,落在交警的肩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但办案民警没有退缩,而是顶着压力,发扬不辞劳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先是从车辆外形确定肇事车辆车型,然后再通过目击证人看到的个别模糊不清的车牌号码数字、肇事车逃跑方向及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确定侦查方向及排查范围,并在县刑侦和农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顺藤摸瓜,最终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案发后的活动轨迹,并进行布控,同时于2015年2月27日下午在灵城镇某肥料厂将从横县南乡镇藏匿逃回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赖某抓获,并当场扣留肇事桂N07-36XX9号牌多功能拖拉机。经讯问,赖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5年2月26日6时许,赖某驾驶桂N07-36XX9号牌多功能拖拉机由灵城镇往竹高塘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灵城镇县环卫所路段时,在超越前方停放在道路右侧的环卫车时,碰撞到环卫工人潘某后,赖某驾车抄小路逃离事故现场,造成潘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赖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灵山县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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