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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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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3: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07771 于 2015-4-26 08:04 编辑


     黄先生是灵山太平镇公家村委大排村村民。由于历史原因,他们公家村委大排村、屯皮村的田地与板城镇那香村委那花村的田地相混杂。在那香街往新堂街方向公路约2公里处湴山脚下公路右下边有一片大约30亩烂湴田(烂篷田)、旱坡地。湴山是山名,由那花村管理;烂湴田包括旱坡地分别由那花村、大排村、屯皮村耕种管理。其中由大排村耕种管理的烂湴田11小丘共1. 3亩,旱坡地0. 7亩,这些烂湴田、旱坡地1969年入产队之前由大排村村民种,入生产队之后由大排生产队集体耕种,1982年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后,这些烂湴田、旱坡地作零星耕地由大排村黄先生一家耕种至今。
    由于这片烂湴田和旱坡地距离那香墟那香中学2公里左右,近年来,已经有老板在此买地填泥填石准备建房,看到有人在那开发,屯皮村一些村民妄图霸占大排村黄先生家的这些烂湴田、旱坡地。
    2013年农历正月初三日,屯皮村村民黄北春带领10多人拔掉砍断此地的桉树100棵,砍断香蕉20株。2015年3月20日前后,屯皮村村民黄胜春叫人用车运泥填此地,将30株香蕉,100蔸木薯、60蔸大薯填埋;
2015年3月20 日上午,屯皮村村黄北春等10人把未有被填埋的40裸芭然、8棵桉树全部砍断。还附上话说如果今后还种东西会再来砍断、拔掉。两次被损果、树、薯总价值3000元。
黄先生两次合法权益被侵犯,也都叫村村会依法解决,但都没有得到解决。面对如此猖狂的侵犯,黄先生几乎已忍无可忍,因此,2015年4月3日黄先生到太平镇信访室、土地所请有关人员依法尽快解决此事,以免事态恶化。但土地所至今迟迟没有来处理,导致事态又一次发生:前几天刚从广东回来的屯皮村民黄德带上公家村村委的一位主任来到湴山又一次把黄先生家种的芭蕉树(芭蕉树之前被屯皮村民砍断后又新发芽)再次全砍断,并且是当着黄先生把芭蕉树砍断的,黄德还指着黄先生说上次他们村的人来砍芭蕉、桉树时他还没从广东回来,没来得及参加砍,现再来补砍,如果你现在能打得赢我就把田地还给你。
   如此猖狂的侵犯,请问各位这世间还有王法吗,镇的的访信室,土地所你还能坐得住,不下来管管吗?再不下来可要出大事了?

(以上图片是最近一次被砍断的芭蕉树)
问黄先生怎样做才能得到应有的损失赔偿费和土地不受人侵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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