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帖《贫困且有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的 家庭为何得到这种待遇》的回复 首先感谢广大网友对伯劳镇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到红坎村调查,现将网帖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罗中香本人曾向村委口头提出要求申请低保救助,镇驻村干部及村支书、主任到其户了解到1948年出生的罗中香大约在 1999年收留一名姓氏不明、户籍不明、神智不清的女子为妻,并非婚生育了2女1男,家庭确实困难。红坎村村干部当即向其宣传低保政策并告诉他可按低保申请程序办理,低保申请程序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村民可以直接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也可以协助受理和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交申请后由镇政府入户调查审核,入户调查结束后,镇政府组织村民代表对调查结果进行评议,评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民政局复核审批,再由县民政局发放公示后才能发放低保证件及低保金。但截止2015年5月6日,罗中香一直未向镇政府以及红坎村委提供申请低保的个人申请书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材料,故未能为其办理低保。针对其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已督促红坎村委到罗中香家收集申请低保的相关材料,并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帮其办理低保。 在此,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伯劳镇各项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正! 伯劳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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